山西省导游只因拒绝带客人进购物店!而遭到省旅游局给与全行业通报,扣十分的处理!不依不饶还要将导游证吊销!竟然天下还有此事!及荒唐又可笑!却发生了!
事情是怎么回事呢?
起因:某小旅行社组织了一个上千人的会议团,需要导游和旅游局的支持!于是请来了旅游局的某些领导!这些领导竟然还有行业管理处的处长、质检所的所长等等吧!而且还发布招录各位的英雄布告!天下人共知!一看规模很不错!踊跃人数众多!为此省旅游行业尽微薄之力!在众家英雄中挑出几十位敢死队员!并开会学习!参与与会的工作的人员,尤其是导游不容许带会议的贵宾进店购物!如发现就地严惩!并以书面文件下发到每一位导游手里!
经过: 留下的各位英雄待命后,发现行程安排成2点半就出发,不说了!服从组织安排!旅游局领导三番五次的告诫不让进店XXXX店,不是购物店吗? “我们不去!”“做旅游的那个不知道,进店回扣归导游,旅行社只拿人头费!""既然大家是来为山西旅游帮忙的?为了山西的荣誉,经商议,各位英雄一致举手表决不进店!”大家呼声一片! 可能正是因为上述原因,各位英雄受到了非人的虐待!不给吃和睡!引起司机对该社的不满!全体罢工不开车门!哗然一片!导游只能默不作声,开导贵宾,被客人好生数落,三点就让起床,还给吃那么差的餐标!我对你们山西的旅游发展感到惋惜!而各位英雄只是一脸的陪不是!饿着肚子不给吃不让睡陪笑脸,都认了!好歹忙完就完成任务了~!一个字“忍”!!!!!!!!官逼民反,不得才反!是人都无法忍受,尽然工作人员辱骂导游的人格!这已经上升的主权、尊严问题了!怎么能忍!群而问之!讨要说法!旅游局的领导,却站在旅行社的那一边,对英雄呵斥和恐吓!看引起众怒!于是说尽好话!给吃给睡!发过毒誓不再欺负导游!第二天,仅闻之,还有小英雄遭到谩骂!不仅如此还已经协商好的不进店!尽然旅游局领导打电话强迫我们进店,更可笑之,质监所领导尽然协助旅行社,逼迫导游带客人进店购物!不仅如此还不给够导服!
结果: 该省旅游局,局长下令注销导游证:根据导游证15条和23条!扣十分,吊销导游证!原因:甩团,不给司机开空调,拒绝进店!而裁判尽然是胁迫进店的两位领导:一个行管、一个质监!
看过之后观感:气愤之外简直觉得可笑!还有中国的旅游怎么到了这一步!
可笑在哪里:
1、旅行社的会议团,旅游局的领导尽然屈服一家小社,给人做跟班!尽失往日高高在上的辉煌!甘做咬人的哈巴狗!
2、禁止进店购物!却强迫导游进店购物!而导游的败类xx带的客人进店,质监所的人尽然视而不见,众多导游提出,来一句没看到!
3、导游受到不公正待遇,受到人身名誉的虐待和侮辱!职能部门视而不见,反而倒戈相向!
4、旅游局无理取闹!瞎按罪名!
(1)甩团,和客人通话,未见导游甩团!哪里来的证据啊!怎么甩的阿!就是有,也未形成事实啊!
(2)不给司机开空调!空调不在我手里,干过旅游的那个不清楚!空调是掌握在在司机的手里阿!司机对旅行社的不满!这个还要连带行为,追加到导游身上,法理何在!是出不了这个窝囊气吧!撒在导游身上吗!咋导游连农民工都不如!
(3)拒绝进店!怎么导游想做个良民怎么这么难啊!
(4)领导不是在会上发表讲话,不准进店!咋还逼得导游进店啊!第一次听说阿!
(5)自己给自己和给自己儿子判无罪!原告成被告!原告上交申述文件无人问讯!
(6)恐吓导游。录像要将作为反面教材全省播放!而内容则是不进购物店的罪证!
5、旅游局的政府部门,到底懂不懂旅游,懂不懂旅游法!
(1)扣十分:
导游计分管理条例:
第十四条 导游人员在导游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除10分: (一) 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; (二) 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、赌、毒活动项目的; (三) 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; (四) 欺骗、胁迫旅游者消费的; (五) 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; (六) 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。
上面那一条都和我们挨不到边,行程都是旅游局和旅行社安排的!和我们有何关系!都是良民,上面什么行为都没有做过!扣十分太牵强了吧!
(2)第十五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,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,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。
我们拒绝进店购物了!怎么还要按15条走啊!牛头不对马尾啊!
(3) 第二十二条 导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;情节严重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:
(一)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; (二)擅自变更接待计划的; (三)擅自中止导游活动的。
旅行社安排的,都是有组织的,还有警车开道呢!哪个敢犯法啊!
(4)第二十三条 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,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的,或者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,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,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;有违法所得的,并处没收违法所得;情节严重的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;对委派该导游人员的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。
拜托在说一遍!是被旅游局或旅行社警车开道拉过去的,方向盘不在我手里!
不至于吧!就因为拒绝进店,就让吊销导游证啊!还给按这么多无厘头的罪名!真是欲加之罪,何患没有!
两个字“冤枉”!这还是父母官!这还是政府吗!还是这家旅行社就是政府!导游递上去的申述书就不是材料吗?
吊销是何概念呢?就是永远不能从事导游工作!现在都知道导游进店是赚取回扣都是导游诱骗或强迫客人进店的,质监所监管导游,不准进店购物,受理投诉的!可笑不!政府部门、主管部门竟然胁迫导游进店!第一次听说吧!政府都这样了!我们能怎样!我们也是被他们鱼肉啊!社会上对导游影响都很差!我们想这样吗?你可知,谁不想做良民!这就是良民的最后结局!
中国的旅游业,怎么能往好的方向发展啊!一帮不懂旅游的人,不懂法的人,竟然可以来指挥!乌合之众指挥来指挥去!中国的旅游只会原始而不会前进!希望有良心有正义的朋友力顶!发表你的个人见解!
希望大家看后跟贴!谢谢!
后记:现在山西省旅游局,山西省导游管理中心,山西省旅游行业管理处因为证据不足而撤消了对我的原定处罚!在省政府行政处罚复议处 看到他们这些旅游局贪官的丑恶嘴脸,幸好省政府为我主持了公道!还了我一个清白!但是长达一年的这次风波里,我被迫放弃了我 的工作和学习,没有了收入!现在我向旅游局李局长索赔1年来的经济损失,可是他们并不理会我,并且还数次威胁我,要整垮我! 请大家支持一个弱势导游的呼声吧,我被山西省旅游局逼的没办法了,请大家为我伸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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